男孩骑小黄车身亡案庭审 ofo:受害人擅自使用
发布时间:2017-09-18 00:13:46 所属栏目:应用 来源:澎湃新闻
导读:ofo小黄车公司认为,高童自身所应承担的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ofo在本案事故中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现场 9月15日9时30分许,国内首起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索赔案在上海静安法院第一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该案源起上海11岁男孩在使用
原告代理人回应:“我们提起对ofo公司的诉讼是要让他们重视锁的安全性问题,把有缺陷的机械锁及时更换。只要法院支持我们提出的换锁请求,认定ofo承担责任,我们都认可。”针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原告代理人提出,希望法庭考虑到ofo公司是放任锁具未能锁住的事实,是能预见到因为锁具缺陷而导致事故发生,并且这一缺陷是大规模侵权。 并且,原告代理人认为,上海地区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上限规定系1999年颁布的规定,如今已过去近20年,这一上限数额规定早已不适应现在的物价水平。 (编辑:青岛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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