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秋萍:商家对于消费者预付定金不退款法律上是允许的
发布时间:2019-11-21 13:50:58 所属栏目:电子商务 来源:站长网
导读:(讯)摘要:日前,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丁秋萍律师在接受《云南信息报》记者就“双11”预付订金问题采访时表示, 1、如果商家和消费者约定的是定金,那么消费者后期取消订单时,商家对于消费者预付定金是可以不退款的,
(讯)摘要:日前,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丁秋萍律师在接受《云南信息报》记者就“双11”预付订金问题采访时表示, 1、如果商家和消费者约定的是定金,那么消费者后期取消订单时,商家对于消费者预付定金是可以不退款的,从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 2、需要提醒商家注意的是,工商行政部门曾在《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 点击查看原文 (编辑:青岛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